会上,沈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东陵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和沈河区城市管理局所属部门及相关人员违反《沈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擅自违规审批户外广告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违规事件发生后,沈河和东陵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积极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目前,这两处违规审批的户外广告已全部拆除。 《沈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38号令施行以来,市城管局等11家原有审批权限单位已停止审批,户外广告设置已经由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化运作取代了行政审批,2004年8月15日以后,所有原审批部门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均视为无效。自百日整治开始至8月30日,全市预计需审批牌匾5599块,已审批完成1479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