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筆者在南昌坐2路公交車去八一廣場,20多分鍾的車程,公交車上的車載電視不間斷地播放了20多分鍾的廣告。粗略計算,『某生殖醫院』5次,某餐館4次,還有近視治療、無痛人流等等。這當中的一些廣告,內容低俗,它們在人們耳邊輪番轟炸,讓筆者不禁對公交車載電視的性質產生疑問:到底是在給乘客『解悶』,還是在『添亂』?
如果坐公交車閑來無事,看看車載電視裡的新聞資訊,未嘗不是件賞心樂事,之間穿插些廣告,也無可厚非。但如果位置顛倒,這些新聞、資訊穿插在泛濫的廣告中,特別又是一些『某生殖醫院』、『某無痛人流』之類的廣告,恐怕就變成了件煩心事。不聽吧,它老響;不看吧,它又老晃。用MP3耳機把耳朵堵上,大概可以充耳不聞;那麼,眼睛是不是也該閉上?但是,耳目不明,是否又方便了小偷作案?有乘客就說了,如果在車上被電視吸引住了,同樣容易被小偷光顧,真是兩難啊。
就這樣,你還不能說這車載電視『擾民』。北京一位市民認定公交車播放廣告是騷擾,將負責廣告審查的工商部門告上法庭。但法律界人士卻說,公交車播放廣告沒有限制,也不屬於強制服務。只有廣告聲音超過一定分貝,成了噪音,纔構成侵權。這倒好了,想不看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