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美白”、“七日減肥”、“十日增高”、“一定能”、“絕對可以”……這樣的承諾在電視直銷廣告中比比皆是,其推薦的產品無不“神奇”。但業內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神奇,隻不過來源於高頻率露面的廣告包裝模式。要想終結電視直銷的負面影響,僅僅依靠禁止播放特定內容的廣告,似乎還遠遠不夠,因為電視直銷暴露出的問題,歸根結底都是產品的質量問題。
據了解,國家工商總局近期發布的消費投訴分析中,電視直銷是投訴的“重災區”,有關電視直銷問題的投訴高達2000件以上。電視直銷幾乎已成為一種引起大面積消費者不滿的嚴重社會問題。
從好記星頻頻遭遇投訴,到視樂奇被告上法庭,從波麗寶被曝隻是普通食品,到姍拉娜纖體收腹組合涉嫌廣告違規被緊急叫停……接二連三的電視購物官司正在引發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與質疑,雖然這些廣告都基本上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但是又有更多的虛假“神奇”產品被冠冕堂皇地推上電視屏幕,繼續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這靠的就是有超高技巧的“造星”策劃者——直銷企業。因此,要規范電視直銷廣告,就必須先規范這些直銷企業。
但是,相關法律法規的缺位卻為直銷企業留下了違規空間。一位法律人士無奈地告訴記者,像橡果國際這類電視直銷機構,在買賣關系中隻是作為銷售平台,如果銷售憑証上寫明的公司或機構是“好記星”等產品生產商而非“橡果國際”,有關部門在受理投訴時就隻能對產品生產商進行處罰,而作為信息發布者的直銷企業就可以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直銷企業為產品捏造一個子虛烏有的生產企業,等待消費者的隻能是投訴無門。如果,廣告涉嫌虛假宣傳,電視直銷機構就要承擔連帶責任,但這也僅僅是連帶責任而已。
中國消費者保護協會也表示,盡管消協可以幫助消費者與廠商和銷售單位進行調節和協商,但類似於保健品這樣的商品很難獲得全額退款,更不要說賠償了。
盡管相關部門對廣告的審查嚴格,但由於現行法律中沒有針對電視直銷的法律法規,因此一些電視購物公司仍然可以利用法律漏洞宣傳自己的產品。
有關專家提出,現行的《廣告法》是1994年頒布的,距今已有10余年,已經不能適應市場需要。現在的不少企業已成為了打法律法規“擦邊球”的高手。雖然已經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可以監管一部分電視直銷,然而這並不能解決因電視直銷引起的一系列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