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7年第5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将参与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抽验频次,发现假药、劣药的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应认真填写《违法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并附违法药品广告样件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按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公室。
同时,督促各有关新闻媒体严把药品广告准入关,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合理引导消费,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停止刊播公告中的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省局将责令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对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销售,并责令在原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