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市工商执法人员针对近段时间大量出现的招生广告进行的专项检查,发现,检查到的所有外地招生点无一例外都没有合法的手续。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等处理。
与此同时,丽水工商发布二号广告警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上当。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了,但是还没有等考生们从紧张的考试中调整过来,充满火药味的招生大战马上又拉开了帷幕,这几天,市区大大小小的宾馆几乎都成了外地学校的招生点,各种各样的招生广告也摆进了宾馆的大厅。然而,执法人员却没有发现一个手续齐全的招生点。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这些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一般的解释都是“有些材料一下子找不到”。
针对许多外地学校在丽水违法发布招生广告的行为,市工商局发出了今年第二号广告警示。
这份警示列举了七大虚假招生广告的常见形式,包括:未经招生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刊播、设置、张贴、散发教育招生广告;非教育培训办学机构、教育机构超出自身办学范围,发布招生广告;在招生广告中,突出宣传与其仅有合作或挂靠关系的高等院校,未明示与其之间的所属关系,有意混淆办学主体;含有保证百分之百高薪就业、推荐或保证出国留学等承诺;以不实的升学率、录取率数据或许诺提高多少分数、提升多少名次等内容发布广告,争夺落榜生资源;冒充或谎称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通过上门、电话、短信等手段发布招生信息,骗取他人财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