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地税第一稽查局开展的外资企业广告行业2004~2006年度缴纳地方税费专项检查自查阶段已经结束,有13户企业自查补交税费金74万元。
据广州市地税第一稽查局介绍,在该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自查补交税费的种类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达49万元,占应补税费总额的 六成多;另外,营业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自查应补合计16万元,占有一定的份额 。
企业需要补交税费金,主要原因有:一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对发给员工的餐费、手机费补贴等收入和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没有代扣缴税款,对享受包税待遇的员工个税计缴不正确;二是在营业税方面,企业列支了不符合抵扣规定的费用支出,需调增收入,从而要补交营业税;三是在文化事业建设费方面,企业对一些应税收入只缴纳了营业税,而没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记者 李杉 通讯员 周斌 张莹 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