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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 本刊例自 2008 年 执行。
2 、 所有广告刊例和订位均须按照本规定执行。
3 、 所刊登的广告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规定,如有违反,由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4 、 客户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有关产品证明材料,若委托刊登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等,本公司有权停止刊登或修改刊登。
5 、 客户原则上须在广告刊登之前付清广告费。
6 、 客户未按规定撤稿,应付该广告费的 20% 违约金。
7 、 只收光盘,另附客户确认签字打印稿两张。否则因此造成的印刷问题,我方概不负责。
8 、 如刊例价格有变动,以新价格为准。旧价格同时废止,恕不另行通知。
9 、 如遇报社原因调整等不可抗力,可延迟或变更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