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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本刊例自 2008 年执行。
2 、《晚间电视剧》冠名价格: 2000 元 / 集 ( 含 5" 广告两条,荧屏右下角 ** 剧场字样)。
3 、广告开版后正一加收 30 %,正二加收 20 %,正三加收 10 %。
4 、广告关版前倒一加收 30 %,倒二加收 20 %,倒三加收 10 %。
5 、广告客户必须保证广告内容符合 < 广告法 > 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证广告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客户负完全责任。
6 、凡在我台办理电视广告业务,一律实行先交款后播出的原则。
7 、本价格表内未体现的广告长度: 1 分钟以内以 5 秒为基础单位计价; 1 分钟以上以 30 秒为基础单位计价。
8 、所有广告开、关版长度均限定为 5 秒。计价方式为:相应段位 5 秒刊例价× 130% 。
9 、凡在我台已签定播出合同的广告,原则上不予停播,要求停播需提前三天通知,不予退款。
10 、如遇特殊情况 ( 重大时政、文艺、体育现场直播等 ) ,广告时间随节目变化变动,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