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本刊例2008年延用2007年5月8日起执行价格。
2、 各段位广告中指定播出:正一和倒一位置,每条加收20% ;正二和倒二位置,每条加收150% ;正三和倒三位置,每条加收10% 。
3、 医疗、医药类广告加收20% 。